新北、基市府聘雇員 明年起未休完假可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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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長林右昌(左)昨天宣布,明年起基隆市府約聘雇人員比照公務人員給假辦法,假沒休完可換錢。 記者游明煌/攝影

新北、基市府聘雇員 明年起未休完假可換錢
基隆市長林右昌(左)昨天宣布,明年起基隆市府約聘雇人員比照公務人員給假辦法,假沒休完可換錢。 記者游明煌/攝影

中央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雇人員給假辦法」,基隆市長林右昌昨天宣布,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雇人員未休完慰勞假明年起比照公務人員,發給未休慰勞假加班費,假沒休完可換錢,預估將增加426萬元人事費。新北市也將跟進。

聘雇人員不屬公務員,也不是勞工,公務員假沒休完有不休假獎金,勞工有加班費,聘雇人員什麼都沒有,權益長年受損,多年來爭取納入勞基法,卻被考試院銓敘部打回。

「早就該這樣了」新北市府一名聘雇人員說,他們長期爭取納入勞基法,但銓敘部卻認為會增加政府財政負擔,不准適用勞基法,但離職金卻可轉入勞退帳戶,非常諷刺,「政府把我們當成廣義公務員,卻沒有公務員待遇;想爭取納入勞基法又不行,什麼保障都沒有,真的是孤兒」。

新北人事處副處長莫永榮說,明年元旦起,新北也將比照基隆發給聘雇人員未休慰勞假加班費。聘雇人員不屬於公務員,也非勞工,過去缺乏法源依據,無法發給加班費或不休假獎金,如今中央修法提供法源,市府1121名聘雇人員將可獲益,估算每年增加1286萬人事費。

基隆市府人事處長黃蓓蕾表示,目前各縣市公務人員應休畢日數為14天,明年起修改為10天,其他未休完的休假日,將可發給未休假加班費或工資,前提是公務需要。

市府舉例說明,如果年假有28天,應休畢日數10天,其他18天都没時間休時,18天可換領未休假加班費。

林右昌表示,行政院修正聘雇人員給假辦法,授權各縣市政府視財政狀況決定是否發放,他請人事處參考其他縣市作法,評估市府需增加426萬元人事費,雖然市府財政狀況不是太好,但考量聘雇人員貢獻,還是裁示執行。

據了解,目前全國各縣市財政狀況不同,約有一半縣市明年起約聘雇人員將比照公務人員,發給未休慰勞假加班費,但其餘縣市仍未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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