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兒童醫院都計變更案 獲內政部都委會通過
新竹市政府所提市立兒童醫院都市計畫變更案今天獲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同意修正主要計畫書內容,將「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回歸細部計畫規範。
新竹市政府所提市立兒童醫院都市計畫變更案今天獲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同意修正主要計畫書內容,將「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回歸細部計畫規範。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上次會議要求市府補件並說明容積率提高理由及BOT過程,今天再次審議,由副市長沈慧虹、秘書長陳章賢與相關單位一級主管列席報告,並由陳章賢簡報說明,除針對前次會議決議及人民陳情意見中,有關BOT招商過程的合法性予以說明,也強調兒童醫院興建必要性及變更理由,終於審議通過。
衛生局指出,此案於106年BOT公告預覽及公開招商的文件中,投資契約草案即訂有營運單位得視營運規畫需求,依都市計畫法等相關規定提出都市計畫變更的規定。營運單位考量兒童醫院除了原核心任務及以竹竹苗兒童醫療中心為發展設立目標。
更需結合產科(高危險性孕產婦妊娠)提供1條龍婦幼醫療服務,故需增加2倍早期療癒醫療空間,服務範圍包含竹竹苗3縣市婦幼醫療需求、更完整醫療照顧資源,納入未來50年兒童醫療、科技設備、行政空間、教學及研究等需求,並增設特殊醫療照護空間,如嬰病兒特殊醫療照護空間、基因及生殖醫學、高危險妊娠醫療空間、早期療育示範中心等,因此依契約及都市計畫法規定提出都市計畫變更。
市府都發處指出,內政部都委會通過的主要計畫案,是依都市計畫法規定將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回歸細部計畫規範。此案於都市計畫變更及環境影響評估法定程序中,均落實民眾參與並透過說明會、公聽會及現勘等與居民充分溝通,所有意見均依規納入審議通盤討論,並依照契約內容及都市計畫法規定變更容積率,所有行政程序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後續相關法定審議程序(含環評、交評及都市設計審議)中,仍將就民眾團體陳情及二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所提意見詳予討論、修正實質規畫內容。
市府指出,此項重大建設攸關竹市甚至桃竹竹苗地區兒童醫療服務需求,民眾殷殷期盼醫學中心級兒童醫院能早日啟用,市府期盼獲得民眾支持,及早享受更完善的兒童醫療服務。
衛生局指出,依合約規定,營運單位需在111年4月2日前開始營運,目前營運單位仍在規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