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未確實靠站 北市記點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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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未確實靠站,乘客下車易遭後方車輛追撞受傷,司機也要負業務過失責任。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公車未確實靠站 北市記點扣分
公車未確實靠站,乘客下車易遭後方車輛追撞受傷,司機也要負業務過失責任。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部分公車司機因貪圖方便,未靠站即開門讓乘客上下車,嚴重危及乘客安全,台北市議員周威佑質疑,公車未確實靠站,不只乘客容易遭後方汽機車追撞受傷,司機也要負業務過失責任,要求公運處應確實稽查,同時也應針對公車站周邊違停的汽機車嚴格取締。

對此,公運處表示,會派路邊稽查人員,發現後記點,對評鑑扣分。

議員周威佑指出,根據台北地院的判決,有公車司機靠站停車,卻因公車輪胎與人行道路緣仍有2.4公尺的距離,司機卻開啟車門,導致乘客下車時,遭後方機車騎士追撞,造成腦震盪、膝蓋韌帶被撞斷,司機、騎士分別被控業務過失傷害、過失傷害罪,各處有期徒刑5個月、6個月,得易科罰金。

未靠站上下車 危及乘客安全

他指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規定,大型車路邊臨停,車子的前、後輪距離路邊的寬度,不得逾1公尺,公車臨停,應將車子緊靠道路右側,但部分司機貪圖方便,又或是有車輛違停,導致公車未靠站即開門讓乘客下車,讓乘客需走好幾步路才會到人行道,經常發生後方汽機車輛危害到上下車乘客安全。

根據公運處統計,106年開始,共取締1228件公車站違停,107年1043件,今年至7月為578件。

周威佑說,公車意外事故頻繁,包含未關車門即起步、急切車道、公車夾人、未靠站上下車,後方機車容易衝撞到乘客,應加強教育司機讓民眾安全上下車。

公車業者表示,對於公車站違停車輛,有時司機會主動提供畫面檢舉,不過並不積極,主因是怕檢舉達人多,公車駕駛路線固定,也怕反被檢舉。

公車站違停 加強取締

對此,公運處表示,會加強公車未確實靠站稽查,發現後記點,對評鑑扣分,另也會加強違停取締,若是路況不允許,乘客下車時也會用麥克風,提醒小心後方來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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