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第四期!實體癌一到三期 中國附醫獲細胞治療許可
細胞治療實體癌,不再只限第四期。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日前通過衛福部核可,開放8種癌症的第一到第三期患者,當第一、二線標準治療無效,即可選擇自體免疫樹突細胞(DC)治療,不只嘉惠病人,也領先全台成為一到四期實體癌皆可進行細胞治療的醫學中心。
細胞治療實體癌,不再只限第四期。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日前通過衛福部核可,開放8種癌症的第一到第三期患者,當第一、二線標準治療無效,即可選擇自體免疫樹突細胞(DC)治療,不只嘉惠病人,也領先全台成為一到四期實體癌皆可進行細胞治療的醫學中心。
衛福部開放的癌症細胞治療是利用自體的免疫細胞,經抽取後並在體外培養強大,最後再輸回體內治療癌症。
中國附醫可利用樹突細胞治療的8種癌症,分別為多型性膠質母細胞瘤及續發性腦瘤(腦轉移癌)、上皮性卵巢癌、胰臟癌、攝護腺癌、頭頸癌、肝癌、乳癌和大腸直腸癌。
中國附醫原先只被衛福部核准於治療第四期患者,本月16日再獲一到三期的治療許可,院方向地方衛生局報備後即可收治病人。
中國附醫院長周德陽表示,能夠順利獲得許可,是因國外已有相關文獻佐證,使用樹突細胞治療上述癌別,且從第一到第三期介入均有效果。
周德陽強調,雖然不同癌別對於細胞治療的預後皆有不同,但提早在一到三期就介入細胞治療,預後肯定比第四期再治療更好。畢竟到第四期才介入細胞治療,很可能會來不及救命。
目前第一到三期癌症患者進行細胞治療的收治標準為,按癌症治療指引使用第一線和第二線用藥皆治療無效,再復發時可以選擇細胞治療。由於細胞培養的費用成本相當高,接受完整療程同樣也是百萬起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