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芬祖墳違葬未陳述意見 雲林縣府:明首罰3萬

0

高雄市長韓國瑜妻子李佳芬在雲林縣西螺埔心的祖墳,今天7月底遭檢舉違法設置在農地,雲林縣政府限期30天給墓主李日良(李佳芬叔叔)陳述意見,今天為截止日,但縣府民政處迄今仍未收到李日良來函說明。

高雄市長韓國瑜妻子李佳芬在雲林縣西螺埔心的祖墳,今天7月底遭檢舉違法設置在農地,雲林縣政府限期30天給墓主李日良(李佳芬叔叔)陳述意見,今天為截止日,但縣府民政處迄今仍未收到李日良來函說明。

雲林縣民政處副處長陳良駿指出,今天下班前若仍未收到李日良來函,明天將開始簽核公文裁罰,預計行政流程3天,最快本周五(20日)寄出,首次開罰採最低罰3萬元,並限期一年改善、按次處罰。

縣府7月23日接到匿名檢舉,指稱位在西螺埔心段的李佳芬祖墳,涉嫌違法設置墳墓,西螺鎮公所殯葬宗教管理所8月1日派員現場測量,李佳芬祖父母兩門墳墓,各佔地面積各為186.2平方公尺及61.1平方公尺。

民政處說明,殯葬管理條例在91年新頒布,規定農地或建地不得有殯葬等形式,李家祖墳設於民國89年,法令不溯既往原則,李家祖墳不在此限,只是李家當時設墳應申請而未向西螺鎮公所申報核准,因此行文通知墓主限期30天陳述意見。

陳良駿說,此案經西螺鎮公所查報後,縣府8月12日發文通知墳墓管理人李日良,限期一個月陳述意見,以文到李家8月14日起算,9月14為截止日,但適逢休假期限順延到今天為最後一日。

記者致電給李佳芬弟弟、雲林縣議員李明哲,但聯繫不上,對此李家也尚未有回應。

李佳芬祖墳違葬未陳述意見 雲林縣府:明首罰3萬
李佳芬叔叔李日良(中)為李家祖墳的墓主,當時西螺鎮公所到場測量,李日良代表出席。圖為報系資料照/記者李京昇攝影
李佳芬祖墳違葬未陳述意見 雲林縣府:明首罰3萬
高雄市長韓國瑜妻子李佳芬在雲林縣西螺埔心的祖墳,今天7月底遭檢舉違法設置在農地。圖為報系資料照/記者李京昇攝影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