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占用婦幼車格 桃市罰15件
違規占用婦幼專用車格,6月29日起開罰,2個多月以來,屢有家長抱怨婦幼專用車格遭到無證者占用,造成「看得到用不到」。
違規占用婦幼專用車格,6月29日起開罰,2個多月以來,屢有家長抱怨婦幼專用車格遭到無證者占用,造成「看得到用不到」。
桃園市政府8月底首創QR Code方便檢舉,上線以來再增近百件檢舉,部分車主主張「忘了放證」、「車不是我開的」,但交通局認定原則「認證、認車不認人」,迄今開罰15件,依法開罰600元到1200元不等罰鍰。
依照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停放婦幼專用車格,駕駛須在車輛擋風玻璃處擺放孕婦版或兒童版黃色停車證供辨別,今年6月29日正式開罰,由於違規停放亂象頻傳,市府交通局光自市政信箱、1999熱線接獲檢舉,就有七百多件。
依照法規,桃園市連同公有停車場、賣場、醫院、交通節點等處,共畫設631席婦幼專用車格,市府交通局為方便民眾檢舉,8月底首創推出檢舉QR Code,並將條碼與說明貼在婦幼專用車格旁,若民眾發現違規停放就可順手檢舉,如此一來,也嚇阻其他用路人不敢再停。
市府交通局指出,檢舉違規停放婦幼車格已有八百多件,停管科檢視違規狀況與車號後,要先請監理單位提供車籍資料,再聯繫車主陳述意見,一般10天內回覆,但為強化執法、避免再犯,婦幼車格檢舉陳述意見縮短至7天,待回覆後開罰,從檢舉到開罰要花30天到40天。
桃園市開罰15件,每件罰600元,桃園市府交通局停管科長魏光譽表示,多數車主放棄陳述意見,部分車主回覆則推託「車子是親友開的,與我無關」,但是檢舉有影像畫面為證,確認沒證就會開罰,若為租車公司則會請業者提供租賃契約,交通局會再追查行為人。
魏光譽提醒,民眾檢舉建議提供遠照、近照各1張,最好附上時間,分別拍到車停婦幼車格及擋風玻璃未放置停車證的違規照片,便宜行事者不甘荷包縮水,相信未來違規數量會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