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教育每年2次 師長叫苦喊解套
清景麟教育基金會資助高雄市燕巢國小尖山分校師到科工館戶外教育。記者徐如宜/攝影

因應新課綱上路並振興國旅,教育部將原本每學年一次的「校外教學」,改為每學期一次的「戶外教育」,108學年開始實施。不少教師擔心責任壓力變大,家長也質疑會增加經濟負擔。高雄市教育局因此研修戶外教育要點,為學校解套,讓各校能因地制宜。

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辦理戶外教育實施原則」規定,由每學年辦一次改為每學期辦一次。有校長指出,雖然並未強迫辦理次數及住宿,但「原則」的意思就是要這樣做。老師們質疑,消費力有限的學生、當天來回的戶外教育,對「振興國旅」能有什麼助益?

為解決各校難題,高市府教育局正研修「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戶外教育要點」,參考教育部的「國民中小學辦理戶外教育實施原則」與「 中華民國戶外教育宣言」,為學校解套。

教育局長吳榕峯說,戶外教育的學習才是本質,不是為了提升經濟,應回歸教育基本面。戶外教育泛指「走出課室外」的學習,包括校園、社區、特色場館、山林溪流、海洋水域、文化交流等體驗學習。在校內或鄰近社區的教育學習也算,學校不一定要開拔到老遠。

五福國中校長陳宗慶說,像該校對面是文化中心,過個馬路就是戶外教育的好所在,不會增加家長負擔。高市戶外教育網目前設在五福國中,是資訊交流平台,各校可上網參考戶外教育方式與地點,提計畫向教育部申請補助。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