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公務車使用偏嚴?竹縣將參考其他縣市來調整

0

新竹縣前文化局長李猶龍上周到新竹市調查站說明,關於遭檢舉涉嫌將文化局配屬的公務車開回台北住家,引起社會關注。新竹縣長楊文科上午在主管會議中指示,希望縣府行政處參考其他縣市的使用規定,研擬需調整或修改的部分,甚至若各局處首長因有業務的需求,希望能有相關例外的規定。

新竹縣前文化局長李猶龍上周到新竹市調查站說明,關於遭檢舉涉嫌將文化局配屬的公務車開回台北住家,引起社會關注。新竹縣長楊文科上午在主管會議中指示,希望縣府行政處參考其他縣市的使用規定,研擬需調整或修改的部分,甚至若各局處首長因有業務的需求,希望能有相關例外的規定。

新竹縣行政處長邱俊良回應,這幾天行政處正了解,除了六都以外,其他縣市對於公務車的使用管理辦法。目前所知,新竹縣公務車使用辦法中,「專用車:專供縣長、副縣長、秘書長使用,縣府各處保留一輛使用的公務轎車,以及專案核准等公務使用的車輛」,這部分規定,新竹縣在定義名稱上和使用範圍偏嚴,且並沒有說明用途,這是比較模糊的地帶。

根據其他縣市的公務車輛調派管理要點,明定專用車除了三長之外,也包含一級主管公務或上下班使用的車輛。

邱俊良說,新竹縣僅寫各處保留公務車,使用的管理規則就不同,應可參考其他縣市,明定一級主管的使用,目前新竹縣府近期會考量並調整,要考慮到保養、安全與財務支出等,會再統一的檢討過。

楊文科說,希望縣府能調整公務車的使用,標準參考其他縣市的部分,免得讓局處首長做事礙手礙腳,能好好的推動政務。

新竹縣公務車使用偏嚴?竹縣將參考其他縣市來調整
新竹縣長楊文科今天早上在主管會議中指示,希望縣府行政處參考其他縣市的使用規定,研擬需調整或修改的部分。記者郭政芬/攝影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