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區里活動場地 10月起統稱市民活動中心
桃園市有里集會所、社區活動中心分別由民政局、社會局主管,民眾租借場地也「霧煞煞」,市府今天在市政會議上宣布,相關建物將於10月起統一名稱為市民活動中心,為節省公帑也尊重原興建者,原有題字落款暫不更動,但會另掛桃園市OO區OO市民活動中心金屬銜牌,另也請市府資訊科技局開發電子網路租借系統供民眾租借。
桃園市有里集會所、社區活動中心分別由民政局、社會局主管,民眾租借場地也「霧煞煞」,市府今天在市政會議上宣布,相關建物將於10月起統一名稱為市民活動中心,為節省公帑也尊重原興建者,原有題字落款暫不更動,但會另掛桃園市OO區OO市民活動中心金屬銜牌,另也請市府資訊科技局開發電子網路租借系統供民眾租借。
桃園市副市長游建華今天主持市政會議,聽取民政局「桃園市里集會所與社區活動中心整合規畫與推動概況」專題報告後,他表示,民政局主管的里集會所及社會局主管的社區活動中心,皆為市府辦理活動及設置關懷據點的重要場所,由於名稱各異容易造成混淆,委託里辦公處或社區發展協會代管場地所衍生租借困難,市府將於10月起統一名稱為市民活動中心。
市府民政局長湯蕙禎說,將里集會所及社區活動中心統一名稱為市民活動中心,可明確傳遞市民活動中心是以市民為主體的訊息,除里辦公處或社區發展協會外,也能提供所有市民使用,市府自106年起新落成的里集會所與活動中心)已統一名稱為市民活動中心,為節省公帑及尊重原興建者,里集會所、社區活動中心原本的題字落款,將在整修立面時才會更新。
湯蕙禎說,市府資訊科技局開發「電子網路租借系統」將租借使用訊息透明化,簡化申請程序,將可解決各區公所場地管理人力不足問題,並可在網路上公開租借時段、交通方式及場地等訊息,目前規畫將分為二階段上線開放市民租借預約申請,第一階段將會先行開放網路租借建物結構安全,且代管人同意配合的市民活動中心,其他活動中心逐一檢討後再上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