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土地規畫 潮向「四大功能」
雲林縣長張麗善(左)日前主持縣內國土規畫會議,希望能發揮土地最大價值。 圖/雲林縣府提供
雲林縣府配合中央國土計畫政策,縣長張麗善要求縣府團隊依照土地自然條件、產業發展需求等,打造海洋資源、國土保育、城鄉發展及農業發展等四大功能區,近期將辦理公聽會,盼發揮土地最大價值。
縣府城鄉發展處長林長造表示,雲林縣現有都市地畫區內土地約1萬公頃,非都市地畫區內土地約12萬公頃,未來農業發展區約9.2萬公頃,占比最高。
城鄉發展地區約3.09萬公頃,包括20鄉鎮市都市計畫區、草嶺計畫區、特定區計畫及離島工業區等。
國土保育地區約2.17萬公頃,主要分布於河川區、湖山水庫蓄水範圍及保安林地;海域部分的海洋資源地區約11.11公頃,包括椬梧濕地、港區範圍、專用漁業權及其他尚未規畫或使用海域。
張麗善說,雲林縣農業年產值高達800億元全國第一,未來產業發展朝農工並存,也要帶動觀光產業發展。
未來規畫方向包括山林觀光休閒圈、農業經濟物流圈、友善綠都心圈、永續農業生活圈、宗教文化生活圈、濱海產業創新圈及濱海漁業觀光圈,希望讓雲林不僅是農工大縣,也能成為觀光大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