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強隧道今起區間測速 時速61公里拍照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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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自強隧道今日起以科技執法,實施「區間平均速率」及「違規變換車道」違規取締,自強隧道平均時速為40公里,駕駛人車速超過61公里,將拍照開罰,盼用區間測速減少交通事故。

北市自強隧道今日起以科技執法,實施「區間平均速率」及「違規變換車道」違規取締,自強隧道平均時速為40公里,駕駛人車速超過61公里,將拍照開罰,盼用區間測速減少交通事故

警方指出,自強隧道全長約900公尺,隧道中段道路較直,離峰或深夜時段,經常接獲民眾反應有嚴重超速情況,去年7月甚至發生超跑失控釀成2死3重傷的重大交通事故。

警方強調,自強隧道是台北市第一次實施「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的路段,科技執法主要目的在於減少交通事故,今日是區間測速首日,警方規劃交通安全宣導,提醒駕駛人行經自強隧道的新措施,用以維護交通順暢與安全。

警方表示,配合交通部推動「速度管理」與「科技執法」政策,相關執法作為及交通牌面設置如下:

一、「區間速率」超速取締:以行駛全路段的車速平均值作為認定標準,自強隧道速限規定為40公里,將針對超逾20公里以上之違規取締,即行車速度超過61公里以上者實施取締。

二、「跨越雙白線」違規取締:將進行舉證告發。

三、「警告標面設置」:為清楚告知駕駛人實施區間速率執法之範圍,在區間測速路段起點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一般道路應於起點前方100公尺至300公尺,設置「警52」警告牌面,並加掛文字為「前方區間測速長度—公尺」之文字附牌。另,在測速起點與終點位置,均會設置「區間測速起點」、「區間測速終點」文字牌面,區別現行測速照相執法方式。

自強隧道今起區間測速 時速61公里拍照開罰
警方規劃交通安全宣導,提醒駕駛人行經自強隧道的新措施,用以維護交通順暢與安全。記者蕭雅娟/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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