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公告台南0812農損現金救助 21至30日受理申請
日前豪雨台南農損嚴重,農委會今公告南市為辦理0812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凡種植木瓜、香瓜、西瓜、胡瓜及不結球白菜農戶且符合本災害救助對象者,可從21日至30日(假日照常受理)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日前豪雨台南農損嚴重,農委會今公告南市為辦理0812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凡種植木瓜、香瓜、西瓜、胡瓜及不結球白菜農戶且符合本災害救助對象者,可從21日至30日(假日照常受理)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台南市政府農業局今晚緊急發布新聞稿,農委會今已公告南市為辦理0812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上述作物列入現金救助對象。
農業局指出,農委會公告救助申請期限及受理單位
(一)公告為現金救助地區之受災農民,應於8月21日至8月30日期限內(農委會公告救助隔日起10天內)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二)如因交通中斷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者,放寬申請期限,授權由區公所個案核實認定,於申請表或受災證明書上加註說明,即可同意延期申請。
(三)為了確認有經營農業事實及救助金撥入帳戶,申請時應攜帶「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如承租土地須檢再附有效期間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
另外,救助項目及額度
(一)木瓜:每公頃救助7萬5千元。
(二)香瓜:每公頃救助7萬5千元。
(三)西瓜:每公頃救助6萬元。
(四)胡瓜:每公頃救助3萬6千元。
(五)不結球白菜:每公頃救助2萬4千元。
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二)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