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員警巡工地挨轟 高市警:局處相互支援
高雄市8月13日1名女騎士路過岡山區潭底淹水改善計畫工程路段落水死亡,高雄市政府要求員警查察道路工程圍籬安全,員警不滿權責不分,反要員警「扛責」引起非議。高雄市警局今天下午表示,基於市府局處一體、相互支援,及早協助用路人發覺危險,絕沒有要員警為工安扛責任。
高雄市8月13日1名女騎士路過岡山區潭底淹水改善計畫工程路段落水死亡,高雄市政府要求員警查察道路工程圍籬安全,員警不滿權責不分,反要員警「扛責」引起非議。高雄市警局今天下午表示,基於市府局處一體、相互支援,及早協助用路人發覺危險,絕沒有要員警為工安扛責任。
8月13日上午,林姓女子冒雨騎車經過高雄市岡山區崑山西巷潭底淹水改善計畫工程路段,疑因豪雨積水,跌落未用鐵板鋪設的路面失蹤,經搜救數小時後,發覺她流到潭底抽水站,已經溺斃。高雄市警局昨天通報各分局,執行「查察臨近道路工程圍籬安全工作」,巡查施工中的道路、溝渠等工程有無造成工安的可能,並要拍照回報結果。
部分員警得悉,認為工安問題應由工程監工單位或勞工局勞檢處,現在反而要員警扛起責任,況且員警也並非工程專業,根本權責不分。
類似要求基層員警查路況的情形,去年9月高雄大雨,道路出現坑洞,高雄市警局就曾要求派出所員警查察道路坑洞狀況。
高雄市警局今天表示,常態工地安全監督是工務機關權責,但因發生危害生命的意外,基於市府「局處一體」,希望採取「雙線安全附設措施」,才請員警協助檢視工程在道路安全上是不是有危險,如果發現安全措施不足,基於防止危害的職責,及早協助用路人發覺危險,防範危害,才由警方反映給施工單位,也有相互支援的責任;另依災害防救法規定,警察人員負有查察危險通報責任,一般道路施工有危及用路人車,警察可適時介入,維護人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