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觀光發展科 雲林全力推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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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天在議會臨時會三讀通過,其中縣府文化處將改名文化觀光處,除原有科室,將新增觀光發展科,負責觀光年度總規畫、資訊部分,希望能將每年到雲林縣的觀光人次大幅提升,展現縣長張麗善推動觀光的決心。

雲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天在議會臨時會三讀通過,其中縣府文化處將改名文化觀光處,除原有科室,將新增觀光發展科,負責觀光年度總規畫、資訊部分,希望能將每年到雲林縣的觀光人次大幅提升,展現縣長張麗善推動觀光的決心。

針對文化處更名為文化觀光處,將全力推展雲林縣觀光產業,縣議員廖郁賢質疑雲林縣內交通基礎建設不足,只重視包裝,對於文化觀光推廣將窒礙難行,縣府工務處長汪令堯表示,除了各旅遊景點的交通接駁、公車班次已逐漸增加,縣府已在規畫建置Ubike。

汪令堯表示,為解決旅遊短程交通問題,雲林縣規畫建置Ubike,建置費用約6500萬元,預計租用前30分鐘免費騎乘,其中斗六將有125個站點。

縣府文化處長陳璧君表示,雲林雖有漂亮景觀、人文,過去確沒有著墨推展,觀光是雲林很重要的軟實力,改名文化觀光處、增設觀光發展科後,將可協助盤整雲林地景、人文觀光特色,並全力推廣雲林有形、無形的觀光財,帶動地方產業發展。

文化處觀光行銷科長蔣明新表示,雲林縣去年約有650萬觀光人次,今年地方與中央補助觀光行銷推廣經費約6千萬元,未來透過觀光發展科,可以在資訊發展、觀光活動企畫挹注新能量,期望每年可為雲林帶來至少800萬觀光人次。

新增觀光發展科 雲林全力推觀光
雲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天在議會臨時會三讀通過,其中縣府文化處將改名文化觀光處。記者陳雅玲/攝影
新增觀光發展科 雲林全力推觀光
雲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天在議會臨時會三讀通過,其中縣府文化處將改名文化觀光處,並增設觀光發展科,全力拚觀光,圖為位於斗六的遊客中心。記者陳雅玲/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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