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北橫20年未全通挨批 縣府:無奈
苗栗縣議會昨召開臨時會,苗栗縣審計室主任温忠元報告指出,苗栗縣北橫公路計畫執行情形提出多項缺失,並將全案陳報監察院調查。 記者劉星君/攝影 苗栗縣內的北橫公路計畫,長11公里,蓋20年還沒全線通車,部分高架路段完工後閒置6年,審計報告批縣府效能過低、辦理先後次序錯亂,將陳報監察院調查。
苗栗縣內的北橫公路計畫,長11公里,蓋20年還沒全線通車,部分高架路段完工後閒置6年,審計報告批縣府效能過低、辦理先後次序錯亂,將陳報監察院調查。
「這是地方無奈!」縣府工務處長古明弘說,北橫公路經費龐大,即使中央同意補助,地方也需配合款,若一次全數補助,縣府恐怕也籌不出,縣府依內政部生活圈計畫,分7個工程標陸續提出申請,才讓工程時程拖長。
審計室報告指出,部分設計成果廢棄,虛擲設計費1184餘萬元;主線工程分段辦理先後次序錯亂,第1標到第3標完工後,沒有接續辦理銜接工程,導致第3標完工形成斷路,部分高架路段完工後,閒置6年以上,無法發揮通車預期效益等未盡職責和效能過低情事。
古明弘說明,是因縣府、公路總局對三灣外環道規劃意見不同,中央最後核定公路總局規劃,使縣府規劃作廢;在爭執期間,縣府不浪費時間,先執行其他路段,才讓人感覺次序錯亂,且部分已完工路段若要通行,須行經私有地,但地主不同意,所以閒置。
苗縣府從86年辦理北橫公路計畫,從永貞路經頭份、雞心壩、斗煥坪、內灣至三灣,全長約11公里,經費31億餘萬元,「斗煥坪至三灣段」最後一哩路去年1月下旬動工,預計明年9、10月可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