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井芒果傳出劣品混充 消保官現場稽查並警告二手商

0

南市玉井芒果果農將受損的芒果轉售經銷商,擬製成芒果加工品,卻遭二手商假藉青果之名出售給消費者,由於嚴重影響台南玉井芒果聲譽,市府相關局處昨天(14日)前往玉井稽查。

南市玉井芒果果農將受損的芒果轉售經銷商,擬製成芒果加工品,卻遭二手商假藉青果之名出售給消費者,由於嚴重影響台南玉井芒果聲譽,市府相關局處昨天(14日)前往玉井稽查。

不少民眾喜歡到台南玉井青果市場買芒果,不過林姓網友六月底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指出,他上月22日到市場買了幾簍芒果,回家後才發現是「攏面」,只有上層的芒果是好的,下層的芒果都是劣質品,幾乎慘不忍睹。為此台南市長黃偉哲還公開向網友道歉,黃強調認明安心標章,共同抵制不肖業者。

台南市農產運銷公司總經理林士傑表示,青果市場是開放平台,有來自玉井、大內、南化、楠西等各區域的果農和攤商,這些人不需要承租攤位,只要有安心標章,就能在市場內販售。

台南市政府馬上循網友購買的價格,與芒果上的安心標章序號找到果農,該名果農也願意賠償買到劣果的消費者。

台南市政府法制處指出,購買芒果的消費者已經辦理退貨退款,該二手商也全額退款,該起消費爭議已經和解,但市長黃偉哲仍相關局處前往稽查,消保官天率隊到玉井青果集貨場調查,並警告該名二手商,禁止再將品質不佳的芒果販售給消費者,否則依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查處。

法制處表示,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認為確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或確有損害之虞者,應命業者限期改善、回收或銷燬,必要時並得命企業經營者立即停止該商品經銷,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 業者違反主管機關依消保法第36條規定所為之限期改善或停止經銷之命令者,處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市政府重申,市府會加強查緝不肖攤販,絕不寬貸,並請大家安心購買貼有安心標章的產品,勇於檢舉不肖業者,若有消費問題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洽詢。

玉井芒果傳出劣品混充 消保官現場稽查並警告二手商
台南優質玉井芒果,創造不少收入達千萬的農戶。圖/報系資料照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