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君鴻酒店拍賣糾紛 鄧文聰受審君鴻律師要求暫緩執行
位在高雄地標85大樓的君鴻酒店歇業,掀起風波,而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審理幸福人壽前、後任董事長黃正一、鄧文聰被控掏空公司上百億資產案,君鴻酒店委任律師今到高院遞狀,要求暫緩對鄧文聰的執行,等最高法院大法庭有決議後,才能執行。君鴻酒店也以參加人身分在庭上陳述,認為本件分配表還有普通債權人,應保留數額究竟該優先於普通債權人還是劣後普通債權人,應該要釐清。
位在高雄地標85大樓的君鴻酒店歇業,掀起風波,而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審理幸福人壽前、後任董事長黃正一、鄧文聰被控掏空公司上百億資產案,君鴻酒店委任律師今到高院遞狀,要求暫緩對鄧文聰的執行,等最高法院大法庭有決議後,才能執行。君鴻酒店也以參加人身分在庭上陳述,認為本件分配表還有普通債權人,應保留數額究竟該優先於普通債權人還是劣後普通債權人,應該要釐清。
君鴻酒店前身為「高雄金典酒店」,位在85大樓中37樓至85樓,原業主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因積欠債務而被法拍,第三次法拍由海霸王二代經營者莊自立掛名負責人的凱德唐公司以54.4億元標下。
君鴻委任律師謝昆峯表示,銀行要求君鴻酒店立即返還貸款,但因為君鴻被禁止處分,找不到新的貸款銀行,所以才被法拍。君鴻酒店認為有禁止處分的資產,卻被拍賣,是違法的拍賣程序,實務上沒有清楚的規定,酒店方面認為在最高法院大法庭對此作出明確的說明前,後續的拍賣點交等程序應暫緩。
君鴻主張,酒店負責人張慶輝自2015年起即任董事長,酒店經營與非君鴻董事的鄧文聰無關,不動產的取得分毫未來自鄧,不是像檢察官所指「君鴻酒店係由被告鄧文聰實質掌控」。
黃正一、鄧文聰被控先後掏空幸福人壽上百億資產,台北地院依保險法背信、洗錢罪判鄧文聰28年徒刑,併科罰金9億元;黃正一判刑9年6月,併科罰金2億元。兩人不服上訴,高等法院改判鄧26年徒刑,併科罰金7億5千萬,犯罪所得1億9384萬美元沒收;黃正一無罪。最高法院認定鄧違背職務向渣打銀行質押借款,判刑10年,鄧另向境外EFG銀行質押借款的部分,則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最高法院認為高院還沒收到美國的司法互助文件,加上二審採信黃正一辯詞,判黃無罪,與卷證資料內容有落差,因此發回更審。
高院更一審今開庭時,黃、鄧依然作無罪答辯,皆認為遭冤枉,沒洗錢、沒背信。鄧文聰說,他要求調查的證據都沒回來,他第一審看了起訴書覺得荒謬,指EFG銀行香港分行客戶關係經理吳曉雲一個人的偽證、提供不實資料,害他遭起訴。鄧說,幸福人壽一毛都沒有損失,幸福人壽60億台幣都在EFG銀行的帳上,但遭EFG違法凍結,至於渣打銀行部分則早在2015年匯回。
鄧文聰大吐苦水,指原本因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請求交保,但有心人質疑「掏空的人何以交保?」,最高法院也罕見自為裁定,不准他交保。鄧還說,他2005年返台工作,是因為兒女要念國中,但中國還是紅色思想、社會主義教育思維,他想讓孩子回台灣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