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劑除路邊野草 恆春鎮所:無法可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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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恆春鎮多條道路的路旁雜草,被人噴灑除草劑後呈現枯死泛黃。 記者潘欣中/翻攝

除草劑除路邊野草 恆春鎮所:無法可罰
屏東縣恆春鎮多條道路的路旁雜草,被人噴灑除草劑後呈現枯死泛黃。 記者潘欣中/翻攝

台灣除草劑使用量全球名列前茅,除草效果快又可節省人力,常被用在清除道路和住家周邊雜草,屏東縣恆春鎮多條道路旁雜草最近發黃枯死,民眾憂心使用除草劑危害人體、環境,po上網引發熱議。

有網友懷疑是公部門便宜行事,恆春鎮公所表示,全鎮道路範圍很大,路旁雜草生長的速度又快,過去礙於人力,使用快速又有效的除草劑清除路旁雜草,但不會用在民眾使用率高的公園,為消除民眾對野外生態和民眾健康造成危害的恐慌心理,已改為人工割草,不再用除草劑。

公所也說,經查是農民為方便通行主動清除,會加強勸導,但農藥管理法未規範在非農用土地的農藥使用,不聽也無法可罰。

除草劑使用泛濫,醫師提醒民眾,短期大量吸入除草劑,會造成吸入性中毒,經常微量接觸的結果,會對肝腎造成傷害。

除草劑濫用問題,逐漸受各縣市政府重視,高雄市區公園、道路維護由高雄市工務局養護工程處負責,農業地帶產業道路、不同寬度的農路分別由各區公所、農業局、地政局維護,各機關不論是自己轄管人員或委外剪除雜草,已不會用除草劑。

高雄市工務局副局長黃志明指出,工務單位修剪雜草,多半是背式的電動剪草機,公園、道路、從市區到郊區,都是人力除草,不用除草劑。

高雄市環保局土壤及水汙染防治科長陳偉德表示,高雄市議會去年11月通過「高雄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明訂在禁止使用除草劑的土地,違法使用除草劑者,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持續推廣宣導,尚未查獲違規者。

荒野保護協會一路催生「高雄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荒野保護協會高雄分會祕書許怡雯表示,志工將會持續協助留意是否有「非農地違法使用除草劑」情形,若有發現,會向相關單位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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