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桃園禁止6浬拖網 漁船屢在邊界偷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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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淡水海巡隊繼27日清晨在桃園市竹圍外海5.6浬查獲淡水籍漁船大陸妹68號違規拖網作業,昨天29日下午又在竹圍外海5.8浬查獲基隆籍漁船凱聖號違規拖網,再依違反桃園市政府公告函請裁處。

海巡署淡水海巡隊繼27日清晨在桃園市竹圍外海5.6浬查獲淡水籍漁船大陸妹68號違規拖網作業,昨天29日下午又在竹圍外海5.8浬查獲基隆籍漁船凱聖號違規拖網,再依違反桃園市政府公告函請裁處。

淡水海巡隊指出,桃園市政府為保育及養護管轄海域棲地、漁業生態資源,依據漁業法第44條第1項第4款於106年12月8日公告,凡總噸位未滿50之拖網漁船,必須遵守「拖網漁船禁漁區位置及有關限制事宜」,且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止,禁止於桃園市3至6浬海域範圍內拖曳網具作業或投網、揚網。

這項規定公告實施已經1年半,附近作業船隻不可能不知道,近期卻不斷有漁船在管制區邊緣拖網,只要發現絕不寬貸。

昨天查獲的基隆籍漁船由潘姓船長帶領9名漁工在距岸6浬內違規拖網作業,偵詢後函送桃園市政府裁處,依漁業法第65條第6款規定,將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海巡隊未來仍將在附近海域加強查緝。

影╱桃園禁止6浬拖網 漁船屢在邊界偷撈
海巡隊查獲基隆籍漁船違規在距岸6浬內拖網作業。圖/淡水海巡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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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隊查獲基隆籍漁船違規在距岸6浬內拖網作業。圖/淡水海巡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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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隊查獲基隆籍漁船違規在距岸6浬內拖網作業。圖/淡水海巡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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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隊查獲基隆籍漁船違規在距岸6浬內拖網作業。圖/淡水海巡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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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隊查獲基隆籍漁船違規在距岸6浬內拖網作業。圖/淡水海巡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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