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鹽埔漁港成垃圾港 縣府:有人深夜亂丟包
屏東縣政府最近接獲民眾反映,東港鹽埔漁港碼頭旁漂散並堆滿成堆垃圾,包括民生垃圾、港區垃圾及海漂廢棄物,成堆的垃圾不僅有礙觀瞻、遊客觀感不佳,每天出入的漁民對漫天惡臭、汁液流散更頭痛;縣府呼籲民眾勇於檢舉違規人,還給漁港一個乾淨整齊的環境。
屏東縣政府最近接獲民眾反映,東港鹽埔漁港碼頭旁漂散並堆滿成堆垃圾,包括民生垃圾、港區垃圾及海漂廢棄物,成堆的垃圾不僅有礙觀瞻、遊客觀感不佳,每天出入的漁民對漫天惡臭、汁液流散更頭痛;縣府呼籲民眾勇於檢舉違規人,還給漁港一個乾淨整齊的環境。
縣府表示,東港鹽埔泊區屬於第1類漁港,由中央單位農委會漁業署管轄,委託縣府代為管理,漁業署每年年底皆會編列清潔維護經費,維護該漁港水域和陸域環境清潔,本年度縣府與委託業者簽訂合約,清潔東港鹽埔漁港環境維護及垃圾清運,但因經費有限,只限清除港區環境垃圾,不包含港區外民生垃圾。
縣府說,近來漁港內多次發現遭人利用深夜時段將廢棄物隨意丟棄泊區,造成港區髒亂惡臭蔓延,縣府不僅設立多國語言告示牌及標示警語,告知民眾和外籍漁工勿隨意丟棄廢棄物於漁港,更呼籲全民督工,糾舉隨意亂丟垃圾的違規行為,還給東港鹽埔漁港一個乾淨美麗的環境。
縣府府呼籲民眾如發現有隨意丟棄圾垃行為,請拍下違規行為人照片;照片內容需含隨意丟棄廢棄物違規行為人車牌號碼、違法事實及違規日期及時間,寄至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 公務信箱:e0014@oa.pthg.gov.tw‧,縣府以車追人,查證屬實後移送縣環境保局,依據廢清法裁罰違規行為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