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辦燈會指中央補助變少 觀光局澄清
為了解「2020 台灣燈會」籌辦進度,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召集人陳雪生委員今邀集交通部次長祁文中、觀光局長周永暉及台中市副市長楊瓊櫻等人到后里花博園區聽取簡報及會勘台中市政府提報預地場地。對於台中市政府簡報呈現過往台灣燈會之中央補助額度部分,交通部觀光局澄清,過去燈會補助方式與經費,一律依觀光局宣布的補助原則為準,建議台中市政府應向過往之主辦縣市取經。
為了解「2020 台灣燈會」籌辦進度,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召集人陳雪生委員今邀集交通部次長祁文中、觀光局長周永暉及台中市副市長楊瓊櫻等人到后里花博園區聽取簡報及會勘台中市政府提報預地場地。對於台中市政府簡報呈現過往台灣燈會之中央補助額度部分,交通部觀光局澄清,過去燈會補助方式與經費,一律依觀光局宣布的補助原則為準,建議台中市政府應向過往之主辦縣市取經。
觀光局表示,過往交通部與主辦縣市共同合作主辦之台灣燈會,除了觀光局負責主燈區外,餘各工作項目及權責範圍依觀光局與主辦縣市協調後之分工辦理,其相關經費補助及分攤情形概分以下三類:
一、交通接駁部分:燈會的主辦地點,涉及交通疏運規畫細節,台中市政府正式函報主展區地點召會審議;未來另將審酌未來台中市政府燈會交通接駁計畫內容之需求及合理性,個案核定核定補助額度。
二、補助地方燈區布展部分:觀光局對主辦縣市之補助項目及經費額度(花燈競賽研習、大型群聚活動緊急應變演習等項),均將按過往燈會補助模式及額度辦理,不會有差別待遇。
三、共同分攤部分:有關觀光局負責之部分燈區委由縣市代辦之項目(外電工程、電箱美化及花燈台座等),觀光局將依過往委託主辦縣市之代辦模式,分攤辦理。
對於台中市政府所提「2020台灣燈會」活動補助計畫、台中市教育局所提競賽花燈研習計畫,以及台中市交通局所提燈會疏運規畫等需求,已排訂於6月28日召開審查會,會勘決議由觀光局依過去補助台灣燈會模式依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