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娃娃機校園50公尺內禁設 桃市通過自治條例
夾娃娃機遠離校園!近年夾娃娃機未退燒,不少學童會將零用錢、午餐錢省下夾娃娃,桃園市議員舒翠玲在議會臨時會提出「桃園市自助選物販售事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今日二、三讀通過,未來新設立夾娃娃機台,距離國中小校園不得低於50公尺,現有的夾娃娃機限1年內緩衝期改善,桃園也率新北之先,成為全台首個自訂條例規範娃娃機台的縣市。
夾娃娃機遠離校園!近年夾娃娃機未退燒,不少學童會將零用錢、午餐錢省下夾娃娃,桃園市議員舒翠玲在議會臨時會提出「桃園市自助選物販售事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今日二、三讀通過,未來新設立夾娃娃機台,距離國中小校園不得低於50公尺,現有的夾娃娃機限1年內緩衝期改善,桃園也率新北之先,成為全台首個自訂條例規範娃娃機台的縣市。
舒翠玲起初提案,夾娃娃機距離校園過近,恐影響學童身心靈發展,期望未來新設立夾娃娃機需在幼兒園、國小、國中及高中校園100公尺外。
目前全桃園共938家選物販賣機店,據市府統計,國中小校園周邊100公尺的夾娃娃機店約195家,若為議員所提自治條例規範的幼兒園、國中小與高中周邊100公尺內夾娃娃機店數量更多,多達450家,幾乎占了全桃園一半機台。
但市議員梁為超、李家興等人認為,不論新北提出的30公尺、或立法院提的50公尺,最主要還是選物內容,若不管制內容物,再出現按摩棒、飛機杯等18禁內容物,仍然會影響學生。
市議員蔡永芳認為,選物內容依照現行法規已有規範,制定自治條例主要原因,在於學童無法自主管理金錢使用,但幼兒園基本上沒有零用錢、高中學生則可控制金錢使用,因此主要還是以國中小學生為主。
市議員詹江村提到,日前在臉書進行網路調查,有將近81%的家長認為娃娃機需要退出校園;市議員呂林小鳳表示,內容物雖有現行法規,但仍然需從嚴約束;市議員黃敬平說,像是中壢國中正門口及學校兩側都有娃娃機,站在家長的角度來說,當然希望夾娃娃機退出校園。
經發局長郭裕信說,從工商登記層面來看,目前選物販賣機業者以「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進行商業登記,採書面審查並無特別限制,一旦公布施行自治條例,原先取得合法登記的選物販賣機站業者若又因設在校園100公尺內被要求停業、罰款,恐有違信賴保護與誠信原則。
對此,市長鄭文燦則表示,過去新北也曾提議夾娃娃機相關管理自治條例,他認為稽查販售物為重點,必須跨單位進行聯合稽查,每個月定期清查,「基本上我是贊成此案的」。
在今日議會決議通過,未來新設立夾娃娃機台需距離國中小校園50公尺以上,現有的夾娃娃機不得低於50公尺內,限期一年內緩衝改善,若未改善將逕行開罰。
今年4月經發局針對夾娃娃機台採專案查核,針對距離國中、小學校100公尺以內,共195家夾娃娃機店稽查,查獲店內機台疑似擺放成人用品如按摩棒、飛機杯共53家,已移由社會局依兒少法續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