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里第三市場大火毀攤商 南投縣府:原地重建最快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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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埔里鎮第三市場戶外攤商區9日大火付之一炬,當地公所今召開受災攤商協調會。記者賴香珊/攝影 南投縣埔里鎮第三市場戶外攤商區9日大火付之一炬,當地公所今召開受災攤商協調會,因原地重建短期內難實行,將開放室內空餘攤位供登記承租,中長期朝變更地目重建市場或興建多目標停車場研擬規劃。

埔里第三市場大火毀攤商 南投縣府:原地重建最快1.5年
南投縣埔里鎮第三市場戶外攤商區9日大火付之一炬,當地公所今召開受災攤商協調會。記者賴香珊/攝影

南投縣埔里鎮第三市場戶外攤商區9日大火付之一炬,當地公所今召開受災攤商協調會,因原地重建短期內難實行,將開放室內空餘攤位供登記承租,中長期朝變更地目重建市場或興建多目標停車場研擬規劃。

埔里鎮公所指出,鎮內第三市場戶外攤商區受損嚴重,唯因火場調查鑑識和責任歸屬仍待釐清,現場未能清理,且礙於尚未能重建,先前承租且受災的逾75個攤販無法營業,家庭生計也受影響,因此邀集討論且布達後續處置方式。

自治事業管理所表示,現階段全面停收6月起的攤位租金,也將支應攤商進行災後廢棄物清運,並施設圍籬限制人員進入,以免損害事證或發生危險;同時已發文給南投縣建築師公會派員協助鑑定考量原有建築災後安全性。

而多數攤商仍訴求「希望原地重建」,但鎮長廖志城說,因原市場建物還未能拆除,且該區域長期存在地目不符問題,短期內無法重建;而為顧及攤販生計,將會開放第三市場1、2樓共35個空餘攤位,供登記承租營運或做倉庫使用。

縣府建設處長李正偉坦言,第三市場戶外攤區屬停車場用地,長年違規設攤是歷史共業,因是非法使用不能以公有財源挹注修復,未來新建也須符合地目、建築合法,對攤商營業權益、民眾消費安全和地方經濟,才是長遠之計,也才有保障。

李建議,可依都計法第27條進行專案變更,將停車場用地變更為市場用地,再爭取經費重建市場,最快一年半可完成;若不變更用地則可考慮興建有地下停車場,地上為商場的多目標使用建物,經費負擔重且所需時間更長,但能增加市場停車空間,有效帶動地方發展。

埔里第三市場大火毀攤商 南投縣府:原地重建最快1.5年
南投縣埔里鎮第三市場戶外攤商區9日大火付之一炬,當地公所今召開受災攤商協調會。記者賴香珊/攝影
埔里第三市場大火毀攤商 南投縣府:原地重建最快1.5年
南投縣埔里鎮第三市場戶外攤商區9日大火付之一炬,多數攤商仍訴求「希望原地重建」。記者賴香珊/攝影
埔里第三市場大火毀攤商 南投縣府:原地重建最快1.5年
南投縣埔里鎮第三市場戶外攤商區9日大火付之一炬,多數攤商仍訴求「希望原地重建」。記者賴香珊/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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