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廠商的分級制度涉綁標?學者:恐是多慮
立法院民進黨團日前以優先法案之姿,透過強勢表決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國防產業發展條例」,創設「廠商分類分級」制,授權國防部將國內國防產業相關廠商分類分級,並作為廠商接受獎勵、是否優先被採購、優惠與協助,與擔任指定研發商的標準,引發質疑。有學者認為,將國防廠商的分級制度與綁標問題混為一談,恐是多慮。
立法院民進黨團日前以優先法案之姿,透過強勢表決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國防產業發展條例」,創設「廠商分類分級」制,授權國防部將國內國防產業相關廠商分類分級,並作為廠商接受獎勵、是否優先被採購、優惠與協助,與擔任指定研發商的標準,引發質疑。有學者認為,將國防廠商的分級制度與綁標問題混為一談,恐是多慮。
國防院國防產業所長蘇紫雲受訪表示,國防廠商的分級制度,除了參考個民主國家的常態作法外,在一般業界,無論是公私部門,對供應商、服務商的分級也是正規作法。以金融業為例,國內合格的信用卡、金融卡等晶片卡供應商,都需經過相關的資格認證、包括生產機具、資訊設備安管、部門區隔、甚至人員動線的授權管理等都需認證才能取得不同的供應資格。
他說,即使是國人每天的食品,廠商也須依照食品法規取得認證,以確保食品安全。因此國防產業的認證也是同樣精神,且依照目前的國際趨勢觀察,供應鏈安全將是安防市場進入的關鍵,對推動台灣國防產業與國際市場接軌即為重要。
蘇紫雲表示,此法基本精神類似美國的「國防裝備法」Defense Production Act (DPA),用以規範軍事裝備的生產與採購。川普政府在2018年並予以修訂,以契合美國現況,企圖將軍備需求與國內產業密切結合。類似的政策,包括北約的「智慧國防」(smart defence policy)、美國的「抵消戰略」(offset strategy)、中共的「軍民融合」等,將國防預算的支出,創造國內經濟產值。
他說,國防經濟效益,依照美國、法國、日本、澳洲的公開資料,軍事裝備能創造「經濟加乘」(multiplier effect )效果,約在1.7 至 3.2倍之間。台灣的「國防產業產業發展條例」主要規範軍品分級、產業參與的資格、安全查核等,符合各國相關政策與法規的法意。
蘇紫雲進一步說,由該條例看來,類似不同業種常見的分級規範,如「甲/乙級營造廠」、「甲/乙級環保廠」的資格規範與管理方式,以國防產業屬機敏性製造業觀察,國防產業條例可說合理。 未來需補強的部份,或可參考美國防部採購規範,包括職業退役軍人、少數民族、女性企業主的公司,以及中小企業、新創企業等,在國防採購計畫中,可享有一定比例的優先權,或是在大型廠商得標的軍事採購案中,規範需將一定比例的得標金額轉包予前述弱勢企業,以保障並鼓勵國防產業的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