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月統一發票中4000元 先別急著領
「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免扣繳門檻,由現行的2000元提高到5000元。預定12月1日實施。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林伯東攝影
財政部官員提醒:「7-8月統一發票如果中獎4000元,別急著兌領。」要等到12月1日以後才兌領,可以多領800元。
12月起 免扣繳門檻變5000元
財政部5月30日預告修正「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預告期兩個月,如果各界沒有意見,預定12月1日實施。這項預告只修正了一小項,將「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免扣繳門檻,由現行的2000元提高到5000元。
估一年逾16萬發票中獎人受惠
大家都以為這個修正再小不過了,財政部卻不斷接到詢問電話,仔細追究才發現,原來是個不小的「減稅小確幸」。被減稅的項目有三個:財政部發行的統一發票和公益彩券、體育署發行的運動彩券,而單單計算統一發票這一項,一年減稅利益估計是1億3000萬元,被減到稅的中獎人一年逾16萬人。
官員說,每一期統一發票約有2萬7000張到2萬8000張中四獎4000元。以每張少繳800元的稅、一年約16萬2000張到16萬8000張適用,一年的減稅利益約1億3000萬元。
12月前領 扣完稅實拿3200元
要特別提醒的是,中7-8月期統一發票4000元獎金的中獎人要注意兌領時間。7-8月期統一發票是9月25日開獎,10月6日開始兌領,兌領時間到109年1月6日止。「如果一中獎就急忙去兌領,還沒到新扣繳門檻實施日期,仍會扣800元的稅。」中獎人應該要等到12月1日新修正規定上路後才去兌獎。
統一發票如果中到200元或1000元,因為不到扣繳門檻,不會被扣繳稅款。如果是末五位數號碼與頭獎相同,中獎獎金4000元,官員說:「中獎人實拿3200元,800元是扣繳稅款,而且還要花錢貼印花(繳印花稅)。」因為政府獎券的中獎獎金按20%扣繳。等「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修正實施後,4000元獎金就實拿4000元,因為扣繳門檻已經提高到5000元,4000元獎金就不用扣繳,但印花還是要貼的。
政府獎券採分離課稅 免報綜所稅
為什麼說「減稅」?官員解釋,「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採分離課稅,就源扣繳。目前政府舉辦之獎券有三種,包括財政部發行的統一發票和公益彩券、體育署發行的運動彩券,這三種的中獎獎金若有稅款,在發獎金時,就扣下稅款。
這三類的中獎獎金不必於5月報稅時合併於綜合所得申報。例如統一發票中了1000萬元,發行單位會扣下200萬元稅款,將餘下的800萬元給中獎人,並要求中獎人繳印花稅。這1000萬元就完稅了,不需要再報繳個人綜所稅。
百貨公司中獎所得 需要報稅
如果是公司、超商、百貨公司的抽獎,這種中獎獎品或獎金是合併課稅的,2萬元以下的中獎獎金免扣繳,2萬元以上按10%扣繳率扣繳。以中獎10萬元來說,扣繳1萬元,中獎人拿到手的是9萬元。但這10萬元在5月時要合併報稅,視為中獎所得,而1萬元扣繳稅款可以抵稅。官員說,這種合併課稅的中獎獎金即便提高扣繳門檻,不過是降低暫繳稅款而已,最終5月報稅時要重新計算。
因為政府獎券採分離課稅,官員說:「提高免扣繳門檻是實質降稅。」當門檻提高到5000元,5000元以下的中獎獎金就免繳稅。
免扣繳門檻20年不動 因應通膨調高
為什麼在這個時候提高免扣繳門檻?官員表示,2000元的免扣繳門檻是民國68年訂下的,至今約20年未調高,最近接獲立法委員和業者反映,應該要調整,業者說對生意有幫助。財政部進行檢討,覺得稅損不大,就按照主計總處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來調動。民國107年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是101.98,約是68年41.22的2.5倍,所以免扣繳門檻反映通膨,同幅調升到5000元。
中多張要加總?扣繳門檻單張計算
有民眾問道,同時中六張200元,中一張4000元,合計中獎5200元,是否要分批兌獎,才不會被扣稅?賦稅署官員說,公益彩券和統一發票都是以「每注、每張」算的,是「分開算」扣繳門檻,「可以全部一次兌領。」以民眾問的例子來說,12月1日以後兌領,都不會扣到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