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蛋錄音柯P爆怒 藍議員:首次支持柯市府別息事寧人
北市議員簡舒培昨於市政總質詢時拿出錄音質疑柯市府去年召開遠雄大巨蛋案會議時,多名局處首長在「喬蛋」,市長柯文哲因此暴怒,反質疑簡「誰給你的?」北市議員游淑慧在臉書則表示,「第一次,我支持柯市府不要息事寧人」、外洩公務會議內容錄音帶是違法的。
北市議員簡舒培昨於市政總質詢時拿出錄音質疑柯市府去年召開遠雄大巨蛋案會議時,多名局處首長在「喬蛋」,市長柯文哲因此暴怒,反質疑簡「誰給你的?」北市議員游淑慧在臉書則表示,「第一次,我支持柯市府不要息事寧人」、外洩公務會議內容錄音帶是違法的。
昨天柯文哲聽完錄音帶後爆怒,稱高雄市長韓國瑜還在懷疑被竊聽,「台北市府很明白的被竊聽」,隨後反問簡舒培錄音誰給的,簡則回答「民眾寄給我的」,柯則又發怒說「我台北市政府讓你竊聽的嗎?」
游淑慧表示,她支持柯市府不要息事寧人;她認為質詢內容的真實性,是市府要面對的問題,然而錄音檔本身和洩漏的過程,已涉及多項違法行為。到底是哪位「民」眾能偷錄、洩漏?其實身分,市府應該已推敲出來了,因為祕書長張哲揚在答詢時已講出「人名」了,面對這位「民眾」的行逕,市府不需要再息事寧人。
錄音檔是市府官員偷錄?還是本場會議市府就準備錄音存證?游淑慧說,若是前者,未經同意、偷錄他人談話已涉及刑法的妨害祕密罪;若是後者,市府如果本就準備錄音留存,那參加同仁談話應不至於笨到在明知錄音下還討論不法議題。
游淑慧指出,「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即明確規定:「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均不得洩漏,退職後亦同。」公務機密,廣義而言,係指公務上所持有之資料,如經洩漏,有危害國家安全、行政遂行或他人權利者。洩漏公務機密,不論是出於故意或是過失,將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刑法」、「民法」、「公務員懲戒法」等相關法規負有刑事、民事及行政責任。
游淑慧說,民意代表得到情資並用以質詢是監督之責;然而,她不認同公務同仁這種的洩密爆料的方式和動機。市府應依法處理,報警偵查,因為洩密或偷錄者身分和心態都很可議,若當初洩密或偷錄者覺得會議有涉及不法,直接提供檢調偵辦才是正道,為什麼半年後才洩漏提供?存心不良、毫無公務道德和操守,非法手段取得證據,就是毒樹毒果,別自以爲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