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國道3號通霄路段槍擊案 警方宣告偵破逮5人
國道3號苗栗縣通霄北上路段4月16日晚間發生的槍擊案,國道警方上午宣告偵破,警方表示全案因舊怨引發,涉案的林姓男子等5名嫌疑人依殺人未遂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國道3號苗栗縣通霄北上路段4月16日晚間發生的槍擊案,國道警方上午宣告偵破,警方表示全案因舊怨引發,涉案的林姓男子等5名嫌疑人依殺人未遂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國道3號通霄北上143.6公里處,4月16日晚間發生槍擊案,廿多歲徐姓男子駕駛的廂型商務車在行駛中突然遭另一輛車內的人連續開槍射擊,車身及輪胎共中了8槍,被害人聲稱參加大甲媽回鑾活動後北返,並未與人結怨。
案發後警方「以車追人」,但隔天發現涉案的2輛疑似流當權利車在嘉義縣東石港都被推入海,車輛打撈上岸後,在黑色轎車內查獲1把改造手槍、17發子彈,另一輛車起出西瓜刀。
國道警方調查,全案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林依成指揮偵辦,指揮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嘉義縣警局與國道公路警察局刑大、第二大隊組專案小組偵辦。
專案小組蒐集、調閱相關資料,掌握特定車號及涉案人事證,日前見時機成熟,由檢方指揮從4月下旬起在台中地區陸續逮捕廿多歲的林姓男子等5名涉案嫌疑人,其中顏姓男子坦承開槍。
警方查出行車遭槍擊的徐姓男子與涉案人因舊怨心生嫌隙,4 月中旬在台中一處娛樂場所相遇引發衝突,起意想教訓對方,在徐姓男子參加大甲媽進香遶境活動結束後一路跟蹤,尾隨對方車輛在高速公路伺機開槍尋仇。
案發後,傳出在落海作案車輛裡發現疑似毒品相關證物,懷疑案情不單純,但警方調查迄今並無充足證據,全案以殺人未遂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