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藥性侵女同學 色狼掰自慰噴濺被打臉
情境示意圖。圖/Ingimage 彭姓男大生去年3月與女同學相約,在女方住處寫報告,女同學表示口渴,他利用外出購買飲料機會,在飲料中下藥,女同學飲用後頭暈,上床休息後陷入昏迷,他趁機撫摸胸部且脫下內褲上下其手,自慰射精後強制性交,在女方內褲及體內都驗出其DNA,他否認強制性交,辯稱自慰時精液噴濺被法官打臉,二審維持7年10月徒刑,可上訴。
彭姓男大生去年3月與女同學相約,在女方住處寫報告,女同學表示口渴,他利用外出購買飲料機會,在飲料中下藥,女同學飲用後頭暈,上床休息後陷入昏迷,他趁機撫摸胸部且脫下內褲上下其手,自慰射精後強制性交,在女方內褲及體內都驗出其DNA,他否認強制性交,辯稱自慰時精液噴濺被法官打臉,二審維持7年10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彭上訴主張,刑事局鑑定書檢測其DNA原因很多,除因檢測時曾遭受其他事證汙染,也可能他自慰時精液噴濺,隨女方的內褲斑跡及體液而在女方的身體檢測出其DNA,因此不能斷定他有強制性交既遂。 且年輕識淺,一時衝動思慮欠詳致罹重典,多次積極想與女方達成和解,原審量處刑度過重。
案發後,彭用衛生紙擦拭女方大腿及下體,再將其衣物穿回,並離開現場,女方昏迷7小時後清醒,驚覺有異,即到醫院檢驗,驗出體內有FM2代謝物及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復經刑事局在內褲有遺留精液斑跡及體內檢出同一男性DNA,報警處理。警方前往其住處搜索,扣得FM2、搖頭丸及K他命催情藥水等物。
彭於2014年間曾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觸摸其胸部之行為,台南地院判處拘役20日,台南高分院合議庭為他安排調解,女方請求200萬元,彭希望以30萬元和解,雙方差距過大,無法成立。
合議庭認為,彭隨著證據的呈現,才在原審審理坦承犯罪,並未和解求得女方的原諒,難以認有何情輕法重、情堪憫恕之處,原審認定及量刑,並無不當,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