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被查封了 女房東張淑晶裹紗布出庭求債主還車
女房東張淑晶多次因租賃、債務糾紛鬧上媒體版面,也和多人興訟衍生許多官司。她遭控購買台南房產登記在板橋信合美眼科院長盧雪玉名下,對方替她支付4期房貸共34萬餘元,她卻遲遲不還錢,被一狀告上法院。台北地院簡易庭判張淑晶應返還全數金額,她不服提上訴,法院今天開庭,張淑晶「負傷」出庭,另因車子日前被強制執行,僅能搭計程車離開。
張淑晶今天到台北地院開庭,她右腳膝蓋、右手3根手指、左手手背都包裹紗布、貼棉花,法官開庭時關心她的傷勢,她也僅簡單回答「對手就是受傷了」,並沒有說明原因。
張淑晶上周一因和哥哥張振盛的官司,到高等法院民事庭開庭,未料一開完庭,卻發現她的愛車被盧雪玉聲請強制執行,當場被上封條拖走。她今天庭上激動地表示,「我唯一一台車被查封了,我當天要去看我爸爸」,她認為盧雪玉和她哥哥張振盛聯手,讓她走投無路。
開庭結束,張淑晶拉著盧雪玉促膝長談,連法庭外走廊都關燈了也不離開。張淑晶不斷表示,希望盧雪玉能把車子還給她,「那台車沒有多少錢」、「車子還要繳稅、維修」等;但盧雪玉也直白地說,「你錢還來我就把車還你」、「你租金收那麼多還說沒錢」、「拜託讓我回家吃飯」。
盧雪玉主張,張淑晶2007年2月5日購買台南市的房產,並借名登記在她名下,以便取得房屋貸款。她2011年至2012年因張淑晶資金不足,幫忙支出四期房屋貸款,共34萬7357元,但張淑晶2012年6月賣出房產,卻因獲利未如預期,而要求她支付買賣虧損金額,被法院駁回確定,她認為自己並非房屋所有權人,因此張淑晶應還給她幫忙支付的房貸,向法院提告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台北地院簡易庭去年9月判張淑晶應全額返還盧雪玉代墊的金額,張淑晶不服提上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張淑晶、盧雪玉二人均親自出庭。
張淑晶表示,她身為投資客,一年至少買賣30、40間房子,因為盧沒有時間處理,而希望她幫忙處理投資、房產。她說,盧有幫她雷射近視,也因為盧是她的醫生,她基於信任借用盧的帳戶存了893萬元,但盧以為股票期貨很好賺,卻惹到地下錢莊,有了財務上的困難,而她當時買賣公共設施保育地賺了上千萬,因此出資幫忙盧繳房貸。
她說,盧雪玉事後不准她動用帳戶內的現金、股票,讓她心生害怕,「我帳戶被她控制,言不由衷」,原審判決認為她繳了40、50期房貸,就認定她是屋主,根本沒有調查清楚。張淑晶認為,法官判決要衡量兩造,「不能因為我形象不好就不相信我」。
盧雪玉反駁,「她鬼話連篇,是她一直來跟我借錢」,實在逼不得已才會瞎掰理由,說服張淑晶沒辦法再借錢,「張淑晶每次開庭都一直毀損我的名譽,我實在氣得要死」。法官庭後諭知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