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彈劾標準「奇特」 黃國昌:蔡崇義有資格擔任監委嗎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臉書問何時才能清掉這些蟑螂。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林澔一攝影 立委段宜康指控國民黨彰化縣長候選人林滄敏詐領補助款,被檢察官不起訴,結果該名檢察官竟遭監委高涌誠、蔡崇義提案彈劾。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在臉書批這根本就是「奇特標準」,以此標準彈劾,包括現在的大法官都有人應要被彈劾,質疑蔡崇義「有資格擔任監委嗎?」
立委段宜康指控國民黨彰化縣長候選人林滄敏詐領補助款,被檢察官不起訴,結果該名檢察官竟遭監委高涌誠、蔡崇義提案彈劾。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在臉書批這根本就是「奇特標準」,以此標準彈劾,包括現在的大法官都有人應要被彈劾,質疑蔡崇義「有資格擔任監委嗎?」
黃國昌今以「蔡崇義的標準」為題發文指出,近日,監委因在一個刑事緩起訴案件中,漏未宣告沒收一枚印章,彈劾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引發軒然大波。
他說,大家都同意「強化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監督淘汰機制」;但此次爭議的核心問題是,標準如何畫定?標準是否一致?「老實說,在這個案子中,根本就是『用奇特的標準、拿大砲打小鳥』!」
黃國昌說,具體而言,在本案中該印章是否應沒收,容有爭議,先略過正反不同的意見。問題是,即使應沒收漏未沒收,如果這樣就構成「彈劾」事由,會造成什麼後果?
他說,隨便查一下最高法院的判決,就有數十個案件,因為高等法院「漏未宣告沒收」而遭廢棄判決,也就是有上百個人次(每案由3人合議庭審理)的高等法院法官(包括現在已任「憲法法庭大法官」的前法官),在相同標準下,全部都應該被「彈劾」。
「這真的是我們希望建立的標準嗎?監察院準備要以相同標準,彈劾這些法官嗎?」黃國昌說,也正是由於這個標準的荒謬性與恣意性,引發法官與檢察官的集體反彈。
他並指出,有法官點出主導彈劾的監委蔡崇義,自己在擔任法官時,就作出許多遭最高法院認定違法而撤銷的判決,最高法院更有判決直接點名由蔡崇義所擔任的審判長:「未就被告被訴之事實予以訊問,剝奪被告防禦權之行使,抑且有害於公平審判及程序正義」!
黃國昌痛批「請問蔡崇義監委要彈劾蔡崇義法官嗎?或許更根本的問題是:蔡崇義有資格擔任監委嗎?」
黃國昌說,蔡崇義上任監委以後,最讓他不能接受的權力濫用,就是「以超快速度、為一位漁肉鄉民的貪腐議員的有罪確定判決」提出調查報告,要求檢察官為他提「再審」、更竟指示法院應為「無罪」之諭知。他說,從過去監委縱放黃世銘、到現在蔡崇義護航貪腐議員,都令社會十分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