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招待所遭性侵受創 驗傷失控稱「我就是破麻」
傳播妹「小靜」2年前陪客人到招待所飲酒作樂,至套房上廁所時遭客人許男性侵,許辯稱是你情我願,台中地院查出被害人胸、前臂有抓痕,下體兩處撕裂傷,且被害人在驗傷時情緒失控,更稱「我就是破麻,不用驗傷了。」合議庭認定許男狡辯,依強制性交罪判刑5年。得上訴二審。
傳播妹「小靜」2年前陪客人到招待所飲酒作樂,至套房上廁所時遭客人許男性侵,許辯稱是你情我願,台中地院查出被害人胸、前臂有抓痕,下體兩處撕裂傷,且被害人在驗傷時情緒失控,更稱「我就是破麻,不用驗傷了。」合議庭認定許男狡辯,依強制性交罪判刑5年。得上訴二審。
判決書指出,許男與兩名友人於106年9月間,到台中市區KTV飲酒作樂,期間找「小靜」等4名傳播妹作檯,許男等人意猶未盡,邀「小靜」等人前往招待所繼續飲酒。
隨後,許男即以不勝酒力為由,獨自在離該招待所內的套房休息,其他人在客廳內飲酒,同日凌晨4點,「小靜」欲如廁,然因廁所為他人使用中,遂到套房內的廁所如廁。
當「小靜」上完廁所後,突遭許男拉上床,慘遭性侵害,被害人雖一再反抗及表明疼痛,惟許男仍不罷手,因此致被害人受有前胸、前臂有抓痕、下體2處裂縫,肛門有血跡。
「小靜」受辱後,不知所措地抓回衣物衝出該套房返回客廳哭泣,傳播妹李女見狀追問下,被害人道出受辱經過,李隨即陪同「小靜」至廁所內查看傷勢,發現被害人內褲及當下擦拭下體的衛生紙均沾有血跡,李始悉被害人遭強制性交致傷。
待兩女返回客廳,許男的朋友已查覺,遂起身向被害人表示要進房教訓許男,隨後返回客廳時,又拿出6000元強塞予被害人,並表示以後「小靜」如繼續在傳播公司上班,將持續點她坐檯,欲藉此安撫被害人情緒,以求息事寧人。
然因在此期間,李已將「小靜」受辱之事,電告經紀公司人員,該公司人員遂召集共8、9名成年男子趕赴現場欲將「小靜」帶離,並討回公道。
經紀公司人員在該招待所樓下確認「小靜」受辱後,隨即與許男的朋友大打出手,經警方獲報,到場處理,被害人見狀,因驚嚇過度又跑回招待所內暫躲,然警方知悉雙方互毆原因後,立即至招待所內詢問被害人,得悉她遭性侵,查獲許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