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要小姐弟簽約「不准回家跟他拿錢」 20年後她嗆: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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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網友追憶,爸爸曾要求國一的姐姐和小四的弟弟,在一張「不要回家跟他拿錢!」的紙上,簽名蓋手印,覺得心碎。圖/翻攝自爆廢公社

父要小姐弟簽約「不准回家跟他拿錢」 20年後她嗆:丟臉
一名女網友追憶,爸爸曾要求國一的姐姐和小四的弟弟,在一張「不要回家跟他拿錢!」的紙上,簽名蓋手印,覺得心碎。圖/翻攝自爆廢公社

年紀小的時候總對父母說的話百依百順,長大後才瞭解其中的意涵。近日,一名女網友透露,爸爸曾要求國一的她和小四的弟弟,在一張「不要回家跟他拿錢!」的紙上,簽名蓋手印。時隔20年再回頭來看,她依然無法釋懷,其他網友痛批,「父親不知道無法律效力嗎」?

這名女網友在《爆怨公社》PO出照片,並表示「小時候,父母已經離婚;爸爸娶了別的女人。他們不希望我跟弟弟再回家拿錢,叫我們寫:不能用任何原因,回家跟爸爸拿錢,還必須簽名、蓋章」。

民國88年姐弟倆在爸爸強硬的要求下,懵懵懂懂地簽名,並留下數個手印。距今20年,原PO還笑說,「我曾經以為這張影響我一輩子的紙不見了,某個人拍照給我,我卻感到又驚又喜,怎麼到現在沒有被銷毀,竟然還留著那麼丟自己臉的紙」。

看完此篇貼文,許多網友紛紛留言、力挺姐姐,「有把這張紙留起來真是太好了,以後在法庭上秀這張!」、「等他老了,要求你扶養他的時候,拿這張紙證明他沒扶養你們長大」、「要國一和小四的孩子簽這個根本沒有法律效力,不配做人家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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