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裝置藝術惹議 陳麗娜反嗆:天價且規避採購法
高雄氣爆紀念裝置藝術遭議員質疑工程經費過高,高雄市工務局今公布詢價報告前,高市前文化局長尹立上午開記者會,指該報告能詢價的項目金額只占3成,其餘「無法比較、無法推估」。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陳麗娜等人下午開記者會反擊指出,該案應該適用政府採購法,卻被規避改用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經費計算方式模糊,導致無法估價,價格也是一般工程5到6倍,「這種天價來做裝置藝術合理嗎?」
高雄氣爆紀念裝置藝術遭議員質疑工程經費過高,高雄市工務局今公布詢價報告前,高市前文化局長尹立上午開記者會,指該報告能詢價的項目金額只占3成,其餘「無法比較、無法推估」。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陳麗娜等人下午開記者會反擊指出,該案應該適用政府採購法,卻被規避改用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經費計算方式模糊,導致無法估價,價格也是一般工程5到6倍,「這種天價來做裝置藝術合理嗎?」
尹立上午表示,議長許崑源、國民黨議員陳麗娜對前市府團隊執行的高雄氣爆紀念裝置藝術進行兩大抹黑,不但誇大工程款金額,將2102萬元的工程經費誇大1.7倍,講成總經費3600萬元,又公開說有工程單位指稱只要5、6百萬元就有利潤,意圖誤導民眾對於該工程觀感,並指工務局「詢價反被打臉,如再公開抹黑,我將提告妨害名譽捍衛清白」。
陳麗娜表示,該案照道理應該要適用政府採購法,2015年4月8日文化局有一份公文,公文的內容是指該案要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採公開甄選、邀請比件,委託創作等方法,但這份公文後來卻消失,被註銷掉了。
陳麗娜說,明明應該適用政府採購法,但是後來卻出現急轉彎,2015年9月還出現一張「81氣爆紀念裝置案─局長修改意見」公文,局長就是史哲,公文裡還要求經費表要簡化、不宜詳列,要保留經費運用的彈性。
她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也有行文給高雄市政風處的公文內容說,「在無公有建築物、政府重大公共工程存在之情況下,設置公共藝術,如果無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九條及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之適用,致使應依採購法規定辦理。」
陳麗娜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示的內容,就是該案必須用政府採購法,但文化局為了規避採購法,用比照公共藝術的方式去做,「開頭錯,就一路錯到底」。
陳麗娜並指,文化局球員兼裁判,自己是興辦機關,同時也該案的審議機關。第一次舉辦公開徵選沒有作品入選,第二次用邀請比件,這時局長換成尹立,有5間入選,其中4家是屬於法人型態的公司,1個是單獨個人,叫做顏名宏,顏名宏也就是最後入選的作品。
陳麗娜說,顏名宏是台中教育大學專任副教授,他如果要接案子,一般須由學校的法人機構來簽約才行,但顏自己不直接簽約,而是委託華春營造簽約,但在比件時,顏是跟擊壤營造一起接案,本應共同簽約,卻在入選後變成華春營造。
陳麗娜說,文化局依然准許這樣更換,這是工程界不曾看過的狀態。文化局一路球員兼裁判,讓該案可一路順利走到最後簽約,還更換廠商,也沒人提出疑問。
她並批評該案工項計價方式,計價單位竟是用一式、一座、一組等,而非精確的一公尺、一米多少錢等,用這種模糊的方式來計價,導致土木技師公會、建築師公會等,對這種方式沒辦法估價。
陳麗娜並舉例工務局做過最貴的景觀工程,一平方公尺是2859元,但氣爆裝置藝術一平方公尺造價卻要1萬3040元,最後結案總價是2528萬,「價格是一般工程的5倍到6倍之多,以這種天價來做我們的裝置藝術合理嗎?」
陳麗娜批史哲、尹立浪費人民的錢,要求檢調單位查一下兩人有沒有瀆職的問題,也要求監察院針對兩人有沒有違法、跟失職的問題進行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