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質保護區設工廠、堆垃圾遭糾正 居民:還我們乾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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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喝乾淨水行動聯盟」等團體,今天上午聚集新竹縣府前廣場,呼籲儘速訂定廢污水管理自治條例,讓事業廢污水徹底回收分流,勿混入民眾飲用水及灌溉水,並要求經濟部水利署也應落實查察及各項保護區開發評估,「90萬新竹居民飲用水源被污染,地方和中央都有責任」。

「我們要喝乾淨水行動聯盟」等團體,今天上午聚集新竹縣府前廣場,呼籲儘速訂定廢污水管理自治條例,讓事業廢污水徹底回收分流,勿混入民眾飲用水及灌溉水,並要求經濟部水利署也應落實查察及各項保護區開發評估,「90萬新竹居民飲用水源被污染,地方和中央都有責任」。

監察院8月14日糾正新竹縣政府,調查報告的內文指出:新竹縣政府就轄內頭前溪水系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內的污染性工廠怠於清查及管理,且於已封閉的竹東鎮衛生掩埋場進行暫置垃圾,規避自來水法第11條的禁止行為,確有怠失。

聯盟今天表示,新竹縣政府放任保護區內的污染性工廠和掩埋場,明顯失職。且從縣府提出的國土計劃看到,縣府仍持續維持水質水量保護區內的工業區開發行為,未思考行業限制及減少污染風險的措施。

對此,要求縣府三大措施,第一、應規劃並設立廢污水專管,禁止工業廢水持續流入飲用水水源及灌溉水源。第二、停止竹東掩埋場的垃圾堆放,並且訂定清除時程。第三、訂定《新竹縣廢污水管理自治條例》,具體統合新竹縣的廢污水排放監管,及公私協力監督機制。

聯盟召集人陳翠琴表示,中央機關各單位對於污染性工廠的定義和管理,混亂不一,導致保護區內工廠的設立把關有嚴重漏洞。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中也指出,經濟部水利署和自來水公司長期沒有盡清查和管理的責任,聯盟要求中央督促並協助新竹縣政府和廠商改善,還給民眾乾淨的水源。

聯盟也呼籲中央,一、立刻落實自來水法11、12條。清查並督促縣政府遷移保護區內的污染性工廠和垃圾掩埋場。二、重新檢視污染性工廠的定義和管理。尤其在新興高科技產業的部分,務求嚴格無缺漏。三、請中央和地方共同尊重自來水法,嚴格清查和管理水質水量保護區。還給民眾喝乾淨水的權利。並再次呼籲新竹縣長楊文科,「不要忘記自己選前對選民的承諾。」

今天出席記者會有勞動黨議員羅美文、時代力量議員連郁婷,國會政黨聯盟議員吳旭智、議員邱靖雅也到場致意,綠黨議員余筱菁的助理也到場了解。

新竹縣政府辦理芎林鄉五華工業區污水處理廠及服務中心等公共設施工程,相關工程預計110年12月底完工。產業發展處回應,長期希望有專管到湳雅取水口的下方,目前已初步規劃,預計工程費用要15億,此經費還這不包含用地經費等,希望可以解決工業廢水排放到取水口前上游的問題。

另針對聯盟批評縣府都未回應乾淨水訴求,縣府回應,目前工廠排放水都符合環保局的放流水標準,未來將積極與工廠協調,減少廢水排放或產業轉型,會繼續與廠商溝通。

水質保護區設工廠、堆垃圾遭糾正 居民:還我們乾淨水
「我們要喝乾淨水行動聯盟」等團體,今天上午聚集新竹縣府前廣場,呼籲儘速訂定廢污水管理自治條例。記者郭政芬/攝影
水質保護區設工廠、堆垃圾遭糾正 居民:還我們乾淨水
聯盟並再次呼籲新竹縣長楊文科,「不要忘記自己選前對選民的承諾。」記者郭政芬/攝影
水質保護區設工廠、堆垃圾遭糾正 居民:還我們乾淨水
聯盟直指,90萬新竹居民飲用水源被污染,地方和中央都有責任。記者郭政芬/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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