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玩手遊偷刷近萬元 北市法務局:新規定有機會退款
網路遊戲消費爭議多,不時還出現未成年迷上手機或電腦網路遊戲,偷刷家長信用卡等方式買虛擬貨幣、物品,金額達數千元甚至數萬元的情況;北市法務局表示,類似情況根據「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二條,家長可依遊戲公司公告規約提出退費。
網路遊戲消費爭議多,不時還出現未成年迷上手機或電腦網路遊戲,偷刷家長信用卡等方式買虛擬貨幣、物品,金額達數千元甚至數萬元的情況;北市法務局表示,類似情況根據「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二條,家長可依遊戲公司公告規約提出退費。
新竹縣曾有國小六年級學童偷用母親信用卡買網路遊戲點數、虛擬寶物,一周內連刷數筆累積達30萬元;近來有也國小學童迷上賽車手遊「Garena 極速領域」,偷刷父親信用卡買遊戲幣、於遊戲內買三輛頂級賽車,花了9000元;類似案例層出不窮。
經濟部工業局為協助減少網路遊戲消費爭議、促進遊戲業者符合相關法規,委託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營運「i News遊戲服務網」供民眾投訴問題;根據服務網統計,近年投訴每年都超過2千件,類型以其他玩家外掛違規、連線品質差、系統異常、活動內容條件不夠明確有疑慮、退費爭議居多,每年約會占10%到20%以上。
北市電腦公會指出,每年都會接獲未成年偷刷大人信用卡的退費案件,過去常見遊戲公司主張信用卡紀錄等於持卡人本人消費紀錄而不願退費的爭議,但今年1月8日新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上路後,若持卡人能依照各遊戲公司要求,證明消費紀錄是由家中未成年造成,就能申請退款,但能退款部分僅限已購買但未於遊戲中使用的現金/儲值幣。
負責營運「Garena 極速領域」的新加坡商競舞電競公司台灣分公司則表示,近來確實有未成年引起的退費案件,公司原則上都會依新法規予以退費;若部分現金/儲值幣已於遊戲內購買賽車等物品,則會視為已使用,無法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