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狼認女模「半推半就」性侵 高院:被害人理想形象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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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餘攝影師莊杰達透過臉書「互惠合作約拍攝團」結識一名模特兒,他邀女方到旅館「旅拍」,並要求她先泡澡放鬆,卻乘機摸她肩膀;女模坐在床邊等莊取鏡,慘遭性侵。莊事後道歉「我衝動了」,一、二審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莊上訴定讞。

高院判決書中批評,男性加害人理解的「半推半就」,是一廂情願不尊重女性性自主權,還誤以為是女性「難以啟齒」,莊和律師犯了「理想被害人」形象的迷思,認為被害人都必須是純潔無辜、大聲呼救、事後驚慌報警、害怕厭惡加害人,正因被害人不符「理想被害人」大聲呼救、事後驚慌報警等刻板印象,反遭莊和律師質疑遭構陷。

從事鋼鐵業的莊杰達(28歲)2016年7、8月間與女模約定拍照,莊出價1萬8千元。被害女模表示,10月9日約好「旅拍」,莊沒有明確講要拍的尺度,但他是先傳的例圖並無露點;當天到土城一家汽車旅館,她以為要在浴室拍照,便脫光泡澡,沒想到莊卻沒帶相機入浴室。

女模說,在浴室時拒絕莊杰達觸摸,她裹著浴巾出浴室,問莊「要不要拍?」,對方卻推託,之後便強摟、強吻,再強暴她。女模遭性侵,覺得噁心,後來莊命令赤裸身軀的她拍照,還叫她看鏡頭、換動作。女模事後向男友訴苦,男友報警抓狼。

莊杰達承認性交,但辯稱是兩情相悅,並指拍下的照片裡,女模仍能「擺姿勢」,還搭他的車離開汽車旅館。莊事後曾傳「對不起」、「說這樣很不負責,我知道」、「我很抱歉我衝動了」等簡訊,但解釋這只是要安撫對方,不代表性侵。

新北地院勘驗兩人對話記錄,女方曾問「你禮拜天的時候啊,嗯..你有射在裡面嗎?」,並擔心月經沒來,斥責「太久沒有也不可以強迫別人跟你做愛啊,如果是別的麻豆怎麼辦?」,而莊則是回答「可是就我、就我的感覺,妳是蠻半推半就的啊」。新北院認定莊為滿足私慾而性侵。

莊上訴二審時主張,女方在偵查與審判時的證述不一,還常回答「不知道、不清楚、忘記了」,並認為可能是合意性交後,心有未甘或害怕遭責難才這樣反應。不過高院認為,遭受性侵害或暴力犯罪傷害的被害人,對受害過程多抗拒而不願回想或面對,這是人之常情,當時被害人與莊處在密室,可以認定她不敢反抗而屈從,況且莊後來拍的照片,被害人「面無表情」甚且顯露無奈。

被害人曾說「做愛這件事是互相喜歡才做的」,高院審理時認為這是對於莊最直接且中肯的「性平教育」,更破除所有男性傳統教育的「半推半就」性文化想像迷思。莊再度上訴,但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駁回上訴定讞。

攝狼認女模「半推半就」性侵 高院:被害人理想形象迷思
業餘攝影師莊杰達邀女模到旅館「旅拍」,並要求她先泡澡放鬆,卻乘機摸她肩膀;女模坐在床邊等莊取鏡,慘遭性侵。莊一、二審被依強制性交罪判4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莊上訴定讞。示意圖/ingimage

攝狼認女模「半推半就」性侵 高院:被害人理想形象迷思
高雄何姓男子涉趁結束家教,要載友人女兒返家時,在車內或旅館發生性行為,雙方以54萬元和解,二審依犯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改判1年半徒刑,宣告緩刑5年確定。示意圖/Ingimage

高雄何姓男子擔任友人高中女兒的家教老師,竟涉嫌趁課程結束載她返家的機會,5度在轎車內或載往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學校老師詢問才驚知此事。一審依犯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共處11月徒刑,上訴後,高雄地院合議庭改判1年半較重,但考量何允諾賠償54萬,也已分期付款,宣告緩刑5年確定。

判決指出,何姓男子和少女(17歲)父親是好友,2017年4月起開始擔任家教老師,他明知當時少女是14歲以上未滿16歲,仍利用家教課程結束後載少女返家的機會,同年6月初4度在轎車內,1次載去汽車旅館開房,皆合意性交得逞。

少女的同學發覺她不對勁後告知老師,經追問之下,她才說出和家教老師發生性行為

何姓男子偵訊及審理時都認罪,一審法官認為少女表示沒有拒絕性交,認定何沒有違背意願、非以強制手段逼性行為,與一般毫無感情基礎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嚴重的情形有別,依犯5個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合併執行11月。

檢方上訴指判刑過輕,二審合議庭審理也認為過輕,不過考量何答應賠少女36萬元、少女的母親18萬元,雙方達成和解,且少女雙親都表明希望何能保住工作,不要入監服刑,並分期償還,改判1年半徒刑,但宣告緩刑5年,期間保護管束。

業餘攝影師莊杰達透過臉書「互惠合作約拍攝團」結識一名模特兒,他邀女方到旅館「旅拍」,並要求她先泡澡放鬆,卻乘機摸她肩膀;女模坐在床邊等莊取鏡,慘遭性侵。莊事後道歉「我衝動了」,一、二審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莊上訴定讞。

高院判決書中批評,男性加害人理解的「半推半就」,是一廂情願不尊重女性性自主權,還誤以為是女性「難以啟齒」,莊和律師犯了「理想被害人」形象的迷思,認為被害人都必須是純潔無辜、大聲呼救、事後驚慌報警、害怕厭惡加害人,正因被害人不符「理想被害人」大聲呼救、事後驚慌報警等刻板印象,反遭莊和律師質疑遭構陷。

從事鋼鐵業的莊杰達(28歲)2016年7、8月間與女模約定拍照,莊出價1萬8千元。被害女模表示,10月9日約好「旅拍」,莊沒有明確講要拍的尺度,但他是先傳的例圖並無露點;當天到土城一家汽車旅館,她以為要在浴室拍照,便脫光泡澡,沒想到莊卻沒帶相機入浴室。

女模說,在浴室時拒絕莊杰達觸摸,她裹著浴巾出浴室,問莊「要不要拍?」,對方卻推託,之後便強摟、強吻,再強暴她。女模遭性侵,覺得噁心,後來莊命令赤裸身軀的她拍照,還叫她看鏡頭、換動作。女模事後向男友訴苦,男友報警抓狼。

莊杰達承認性交,但辯稱是兩情相悅,並指拍下的照片裡,女模仍能「擺姿勢」,還搭他的車離開汽車旅館。莊事後曾傳「對不起」、「說這樣很不負責,我知道」、「我很抱歉我衝動了」等簡訊,但解釋這只是要安撫對方,不代表性侵。

新北地院勘驗兩人對話記錄,女方曾問「你禮拜天的時候啊,嗯..你有射在裡面嗎?」,並擔心月經沒來,斥責「太久沒有也不可以強迫別人跟你做愛啊,如果是別的麻豆怎麼辦?」,而莊則是回答「可是就我、就我的感覺,妳是蠻半推半就的啊」。新北院認定莊為滿足私慾而性侵。

莊上訴二審時主張,女方在偵查與審判時的證述不一,還常回答「不知道、不清楚、忘記了」,並認為可能是合意性交後,心有未甘或害怕遭責難才這樣反應。不過高院認為,遭受性侵害或暴力犯罪傷害的被害人,對受害過程多抗拒而不願回想或面對,這是人之常情,當時被害人與莊處在密室,可以認定她不敢反抗而屈從,況且莊後來拍的照片,被害人「面無表情」甚且顯露無奈。

被害人曾說「做愛這件事是互相喜歡才做的」,高院審理時認為這是對於莊最直接且中肯的「性平教育」,更破除所有男性傳統教育的「半推半就」性文化想像迷思。莊再度上訴,但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駁回上訴定讞。

攝狼認女模「半推半就」性侵 高院:被害人理想形象迷思
業餘攝影師莊杰達邀女模到旅館「旅拍」,並要求她先泡澡放鬆,卻乘機摸她肩膀;女模坐在床邊等莊取鏡,慘遭性侵。莊一、二審被依強制性交罪判4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莊上訴定讞。示意圖/ing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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